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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網訊 記者薑東良 通訊員時紅霞 未經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許可,仍使用互聯網非法經營偽劣卷煙進行牟利。日前,山東省威海市文登區人民法院對該起利用淘寶交易平臺非法銷售香煙的案件進行了宣判,被告人楊某因犯非法經營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七萬元。
  經審理查明,自2013年10月份起,被告人楊某分別用其父、其母、其妻以及自己的真實姓名註冊4家淘寶網店。楊某通過從網上及本地批發市場購買假煙,通過網店向外進行銷售。分別向張某、劉某、宋某等多人銷售價值五萬餘元的偽劣假煙。案發後,在楊某家中當場查獲尚未銷售的假冒偽劣中華牌卷煙40餘條,價值6000餘元。
  文登區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楊某違法國家煙草專賣管理法律法規,未經煙草專賣行政部門許可,無煙草專賣許可證,非法經營偽劣卷煙。其行為同時構成非法經營罪和銷售偽劣產品罪,應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即非法經營罪,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和罪名成立,遂作出如上判決。  (原標題:淘寶店主 無證銷售偽劣香煙獲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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